秀财小课堂之权益守护 | (五)股东权利知多少之决议撤销诉讼权
2025-05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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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为引导投资者全面知权、积极行权、依法维权,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——秀财小课堂之权益守护系列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 

决议撤销诉讼权是指当股东会、董事会决议内容或程序存在瑕疵时,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对决议内容撤销或确认无效。

《公司法》第26条规定,公司股东会、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、表决方式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,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,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。

但是,股东会、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,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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