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投教 | 【2025年05月16日】股票异常波动中规定的“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”如何理解?
2025-05-16
24
1. 根据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(试行)》第5.4.2条规定,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,是指在最长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期限以内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。
2. 需要注意的是,一是“有成交”仅指竞价交易成交,不含大宗交易成交;二是“以内”包含本数,即异常波动期间可能为1天、2天或3天,期间股票如发生停牌,停牌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将连续计算。
声明: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,东吴证券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,但并不对其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,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。